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混泥土建筑加固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混泥土建筑加固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混凝土梁加固方案范本?
现浇板负筋按设计要求都放在板上面,有梁通过或隔断时,一般放置在梁钢筋上面或与梁钢筋绑扎在一起。
为了控制好负筋保护层厚度,采用Φ10~Φ14的钢筋马凳,纵横间距800毫米左右来固定负筋的位置,并用电焊把马凳与负筋焊牢,使马凳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移位,保证负筋不下沉,从而有效控制负筋保护层的厚度,不使板负筋保护层过厚而产生裂缝。
2、现浇板上不要过早上人、堆料、施荷加载,因混凝土浇筑后要有一个硬化过程,才会有强度;在这个过程中,应对混凝土加以保养,不能对混凝土施加任何外力。
做到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2公斤/平方毫米后,才允许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怎样确定?
一、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的规定,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分为四类:1、临时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2、易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3、普通建筑物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4、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二、根据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第3.1.7条的规定:3.1.7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由业主和设计单位共同商定:2、一般情况下,宜按30年考虑;到期后,若重新进行的可靠性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其使用年限;3、对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加固的结构、构件,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
检查的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但第一次检查时间不应迟于10年。由以上规定可以得出,一般建筑物在经过加固处理并验收合格后,试用期可以增加30年。涵洞加固内撑法?
涵洞加固主要有以下方法:
1、混凝土管涵的接头处和有铰点接缝处发生填料掉落、引起路基渗水时,应及时封堵处理。处理时,可用枯燥麻絮浸透沥青后填实,或用别的粘弹性资料封堵,不宜用灰浆抹缝避免再次掉落。
2、管的管节,如因根底被压沉陷而发生严重错裂,应挖开填土处理地基后再重建。对根底处也可直接选用衬砌压浆方法处理。有铰涵管如变形大于直径的1/20时,应查明缘由进行处理。
3、压力式涵洞进水口周围路堤如发现渗流、空洞、缺口或冲刷表象时,应及时进行修补处理。洞口周围路基可用不透水性粘土封堵,洞前铺砌或修筑挡水墙。
4、压力式涵洞或倒虹吸管的涵顶路面出现湿斑,应及时处理。可选用涵内顶部表面抹浆、喷浆或衬砌的方法处理。
5、波纹管涵发生涵管沉陷变形,有必要撤除修补。管底应按土质情况做好垫层,管上加铺一层防水层,并留意回填土分层夯实。
6、涵洞的侧墙和翼墙如有脱离路基向外歪斜等变形表象,应查明缘由,加以处理。如属填土未夯实而沉落挤压,或填土中水分过多土压力增大而引起的变形,应更换透水性好的填土,并认真夯实。如属根底引起的歪斜,则需要修补或加固根底。
7、当加宽或加高路基,原有涵洞长度缺乏时,应接长处理。一般可将原有涵洞洞身接长,两头新建洞口端墙和路基护坡;当路基加高加宽不多时,也可选用两头洞口端墙加高和加高加长洞口翼墙的方法。
8、当涵洞方位不妥,排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或排水能力缺乏,引起内涝;或涵洞承载力缺乏,行车不安全时,应予以改造。改造施工可分段进行,以利保持交通,这时应留意断缝处的防水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混泥土建筑加固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混泥土建筑加固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