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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万万没想到的冷知识?
万万没想到的学识多的是,人生是无边无际的大海中的水,学校里学的知识是沧海中的一滴水。既使你有一百多岁,天天专注学习,知识也无法学完,真正是知识学不尽,事做不尽,路走不尽。
多谢邀请!
读不完的书,走不完的路。
多少冷知识,实在不清楚。
活到老,学到老,不知多少没学到。
袁隆平老人还在加紧搞科研,钟南山不顾一切在抗战疫情一线跑。
深感无以为报,只有记在心里了。
家有小儿女,大人们常常会有被许多“为什么”困扰的体会。其实孩子们问及的基本上都是眼之所及,耳之所闻的常见事物,只是我们成年人可能因为太司通见惯,而忽略了而已,因此,有些过于熟悉的东西,反而成了冷知识。
比如说:“自行车骑起来为什么不倒?”大人们通常会不***思索地回答,是因为惯性。其实真正的答案是:凡是快速转动的东西都有一种本领,保持转轴的方向,不向两边歪倒。自行车也一样,当骑起来时,它的前后轮都在快速转动,就会始终保持轮子转动的方向不变,再加上骑车人注意保持平衡,车子就会平稳向前进了。如果自行车停下来,轮子不再转动,它就会失去保持车轮转动方向不变的能力,自然就会倒下,除非你有演杂技的本领。
再比如“春夏秋冬四季究竟以什么标准划分的?”单就我们国家而言就有四种不同的划分方法:一是我国民间习惯上以农历来划分,农历1~3月为春季,4~6月为夏季,7~9月为秋季,10~12月为冬季;二是气象上则以公历3~5月为春季,6~8为夏,9~11为秋,12~来年2月为冬;三是我国古代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为四季的开始;四是天文上把四季开始的时间定为春分,夏至,秋分,冬至。所以说哪个季节开始了,有可能每个人所依据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还有“植物也要睡觉吗?”答案是肯定的,比如含羞草和合欢树,就能直观地给我们一种睡觉的感觉。只不过有些植物是夜晚睡觉,有些是白天睡觉,像那些在夜里开花的植物就必须在白天睡觉,晚上工作。
……
生活中诸如此类司通见惯的事物背后隐藏的问题真是太多太多,平时不觉得,当被问及的时候,方感到一头雾水。成人们如果都能像孩子一样,对什么都感兴趣,或做个有心人,凡事都问个“为什么”,一定也非常有趣而有意义。
世上有很多万万没想到的冷知识,而且都是难解之迷。
1有关飞蝶,外星人是否存在?曾经有人见过外星人,是真的吗?至今仍然是个迷。
2百慕大,为什么有的飞机往百慕大过,就失踪了呢?为什么船舶往那里过也失踪了呢?至今仍然是个迷!
太多,举例:“跳槽”的来历,古时候的青楼女子经常和某一名客人保持长期关系,但是当女子遇到更有钱的主后,就会踹掉之前那个另就新欢,就像马从一个槽吃草又跳到另一个槽吃草那样,所以“跳槽”在当时是指青楼女子移情别恋的意思。
中国有没什么比较离奇的刑事案件?
我职业生涯离遇见过一起离奇的大巴车***案件,一个人是某远洋公司的轮船政委从南京坐大巴到武汉后发现其放在北方大客行李箱里几个同事托他带给其家人10余万现金不翼而飞,同车另一苏州乘客同样放在车下行李仓内的提箱内7条中华烟不易而飞,箱子里的红双喜却在。当时我排除了车主及其工作人员***的嫌疑,也排除该政委自盗的可能,也未发现有较大行李箱进入行李仓的情况。北方大客公司总工肯定的告诉我,国内的北方大客也不存在从车内进入行李仓的可能。猴子等动物也不可能聪明到区分香烟的好坏并掌握时间的程度。当时成了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奇案,被害人政委认为我们袒护与包庇驾驶员与车主,告到部里。2年后的一天下午,无锡同行电我,说他们那有人报警,看见一男子在车站厕所从一个很小的行李箱里放出一个男孩,人抓到了,两人什么都不说,啥也没找到,但肯定不是拐卖,问我他们肯能涉嫌什么犯罪。我问行李箱是不是小到不会认为可***,但那孩子就是能躲进去?回答是的。我答***,人不要放,我立即来无锡带人。奇案终于有答案了。
少女尸体被切成2000多块,南大碎尸案至今未告破!
提起南大碎尸案,没有一个不感到毛骨悚然的,这个案件过去24年了,依然有很多人在讨论此案,此案件还被多次借鉴改编写进***里,例如陈九歌的《血色天都》,蜘蛛的《十宗罪》,周浩晖的死亡通知单,但遗憾的是这个案件至今未破。
1996年1月10日,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的刁爱青失踪。1月19日一位清洁工发现了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她还以为是谁买的肉片掉了,等到她拿回家清洗的时候,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三根手指,于是她报了案。
随后又有人在其他地方发现另外的碎片,共计2000多片,而且刀功非常精细,码放整齐。经过鉴定,这些肉片就是刁爱青的遗体。凶手将刁爱青杀死后,放到水里煮熟并切成两千多块的肉片,这凶手的残忍程度,实在是难以想象。
由于当年侦查技术落后,当时南京几乎是动用了所有的警员去侦查此案,并且发动了“人海战术”,对此案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但最终还是没有破此案,让凶手逃之夭夭。直到今日,南京警方还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此案,但已经过了这么多年,除非罪犯自己出来承认,否则再也难破了吧。
结语:南大碎尸案是震惊世人的重大案件,很难想象一个人竟然能残忍到这个程度。希望这个案件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世界上没有绝对离奇的事,都是人为的,要么是故意的,要么是间接的,。很多***本身并不离奇,而是人的主观意识,而照成了离奇的***象。等到很多的案件真相大白的时候,都有一种焕然大悟的感觉。说以前一个小伙,在街上遇见个看相的,指着旁边一个人家说,这家新出生的女孩,就是你未来的媳妇。看相的人走了,小伙越想越别扭,这么大点的孩子,等她长大了,我也老了,不如弄死她,我不就能早点结婚了吗?终于有一天,他趁这家没人。拿块石头砸向女婴的头部,想是砸死了,因为害怕,跑了。他在外地漂泊,始终没成家,过了好多年了,他想应该没事了吧,回了乡,村里人,谁也不知道他为啥就没了,就知道那家的女孩,不知道谁给脸砸破了,毁了容,始终没嫁出去。因为那个小伙,现在已经四十多了,也没娶妻,有人介绍她两认识,并结了婚。后这个男人问妻子脸咋弄的,妻子说,小时候不知道谁用石头把脸砸坏了,这个当年的小伙,内心无比深痛。有一万个***马,算的真准啊。
10年前,曾经那个“辉煌”一时的“天上人间”夜总会已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但是,15年前,曾经那个被行内称为“天上人间头牌花魁”梁海玲的死,对于许多人来讲,却是依旧记忆犹深。
因为,她靠卖笑,在短短的十年间就挣下了数千万的身家,只是还未来得及好好消受,便惨死于凶杀,不禁令人唏嘘感叹世事的无常;更因为,她的死太过离奇,一直未能找到凶手的有力线索,案件也就无法大白于天下,从而让人产生了太多的遐想。
2005年11月13日,警察接到报警电话,来到了“天上人间头牌花魁” 梁海玲的家中,发现她已经死亡,死因是脖颈被勒窒息而亡。
因此,基本可以断定,梁海玲是死于他杀。
同时,警察还发现,死者家中有不计其数的昂贵首饰,衣柜中仅貂皮大衣就有10多件,名下财产超千万,还有一款400多万的奔驰跑车等。
如果是谋财害命,对于这些财产凶手不可能不动心。但是,根据警察现场发现,死者所有的财产几乎毫无损失。
所以,基本可以排除谋财害命的可能性。
那么,凶手究竟是什么人呢,凶手的***动机又是什么呢?梁海玲究竟是因情被杀,还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势力,或是发现了什么不该发现的秘密?
一时间,梁海玲的死轰动了京城的***圈,各种小道消息更是满天飞。
事发后,警察立即展开了调查,发现梁海玲是河北人,死时27岁。17岁高中毕业那年,她和同学结伴来到京城打拼。
我这边有一个做生意的雇了辆车去拉货,俩人还是邻居,这个雇主带了货款,夜晚跑车怕困就喝浓茶水,吃饭的时候司机见财起意给浓茶水里下安眠药,把雇主药死了拿了钱又把尸体拉回去埋在自己家后院,跟人老婆撒谎说这个雇主拿钱带小三跑了,然而雇主老婆做梦梦见自家老公在邻居院子土里,非要报警,结果真的在院子里挖到了尸体,
我去到两年未见的老同学家里,偶然发现自己丢失的大衣,该怎么办?
你在两年未见的老同学家里,发现了曾经以为丢失的、确认是自己的大衣,但没有当时就问个明白怎么回事,可见你是好面子,脸皮薄,不愿撕破脸,让别人尴尬、自己伤心的事情。
依我之见:不揭穿也罢!看破不说破,记住这件事,对老同学言与行多多个心眼,多观察。如果以后再没有发现其有虚***的言语,不好的行为,可以认为当年老同学是一念之差,做了错事。那么,可以保持联系,珍爱这份友谊。如果在后面的交往中,看透了“华美外表下掩盖着的丑陋本质”。那么,与老同学的友情就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当断则断,不要被自己的温情所左右。
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吃一鉴,长一智”。认清了一个人,也算学费没有白交。
社会上有一种人,就像你一样,被所谓“朋友”算记了,自己吃了亏,还不敢也不愿撕破脸,论一个是非曲直。我的看法是:与朋友交,听其言,观其行,人品、本质好的就可深交。反之,就应“断舍离”,不要浪费自己的感情,到最后还是不欢而散。
如果是我,我就会毫不犹豫地问她:“你这件衣服什么时候买的?”
我从前也遇到过类似的事,但不是衣服,而是文具。我有一支样子很普通、但是非常好用的钢笔(暴露年龄了!那还是用钢笔的时代,还没见过中性笔。不用钢笔就是圆珠笔,但是喜欢装的人还是要用钢笔,觉得这样才有“品味”),忽然有一天就不见了。
我找了好久,怎么也找不到。回想起来,是在教室里丢了的。那时候的教室,常常有别的班的同学借用,开个小会啦,谈个恋爱啦。所以我认定,这支笔跟我的缘分到此为止,再也找不回来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见到一个邻班的同学,半熟不熟的,拿着一支笔,跟我丢的那支一模一样。但是因为我的笔上没有什么标记,我也不敢贸然。心里惦记了很久,才在一次社团活动时,有预谋地坐在他旁边,***装不经意地问:“这支笔在哪儿买的?”
我还准备了一堆话,比如“这种笔样子普通,但是特别好用”“我以前也有过一支,找不到了,问问你是想再买一支”之类。
结果对方很痛快地回答:“我捡的,也不知道是谁的,问周围的人也不知道。我试了试,觉得好用,就拿着用了。”
责备对方“捡到东西不交公”已经没有意义了吧?我说了是自己丢的,对方就很爽快地还给我了。
应该明白工厂一种产品不只只生产一件!且你得证明她人买不到同样的产品,还得确保你的大衣是在工作场所或是你家“被”丢的,更要确认不是你自己不小心弄丢的,比方说两年之前你从朋友家离开时忘了带回了呢?
否则,千万不要随便下定论你看到的同样式的大衣是别人“偷”了你的。
装作没有看见,若无其事地离开她家,以后不再来往就行了。
这种人品有问题的人,离得越远越好,和这样的人交往毁三观。
说到这里,我也想起一件事情来,记得在小时候,奶奶家有个亲戚也是这样的。
奶奶说:当年爷爷在外面工作,这位亲戚家也不富裕,经常来我家,看到什么拿什么,连招呼都不打。
后来,叔叔姑姑们大点了,看她一来,就把值钱点的东***起来,要么盯着她。
我曾经问过奶奶:“为什么不和这样人断绝来往?”奶奶说:“这女人是她嫂子,虽然说脚手不干净,但很孝敬公婆。”
当年,奶奶的母亲就是这个嫂子经常照顾的,奶奶为了母亲,也是一忍再忍,任凭她随意摆布。
我特讨厌这样的人,无论亲戚朋友,一旦遇到,决不姑息养奸。
既然是多年的老交情,就给她留点面子,不要说破,断绝来往就是。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用一件大衣看清一个人也值了。
我听说过偷钱,偷金银首饰的,听你说衣服被人偷了,这个倒是挺新鲜。
你在问题展开里说的,如此这样说:
自己老公给买的一件大衣,而且不是刚买的,你穿了多时了,上面还有污点,污点是你认出来的记号。
有一天,你的女同学,来你家里串门,你的旧大衣丢了,你当时没有察觉。
后来,你同学远嫁。又两年后,你去同学家里,根据衣服上,的污点记号,发现你以前丢失的大衣,在同学家里,你怀疑同学是贼。
你的同学,热情款待了你,你心里是感激的,但是想到她曾是偷衣贼,你心里却不是滋味,内心很纠结。
你不知道怎么办好?求助情感专家吧,不好找,估计还得花钱,你很聪明,想来想去,终于想出办法。
办法是,到头条上提问题,问问大家,给出个主意,还是免费的,问问怎么办?怎么办?
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这事让我碰见了,我勉为其难,发发慈善心,说叨几句如下:
第一、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会不会是你老公,瞒着你,把衣服送给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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