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物鉴定与加固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建筑物鉴定与加固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既有建筑物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总则:建立完善的建筑物鉴定、加固设计方案准备和验收机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范;建筑鉴定、加固设计方案准备和验收,应严格按照规范和监管措施,确保建设安全、节能、环保;建筑物的设计应遵循技术资料审查的要求,确保结构的安全性。
建筑鉴定:建筑鉴定分为旱地检定和水上检定,应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特点和地理、环境等多种条件,综合评价建筑物的力学行为;在建筑物鉴定中,要对建筑物的型式、材料、构造以及抗震设计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运用分析与试验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建筑物受力状态;在建筑物鉴定中,应注重建筑结构的可靠性、准确性、安全性及节能环保性,确定其正常设计要求。
后续使用年限: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于2022年4月实施后,一个重大的变化是后续使用年限调整为后续工作年限,而后续工作年限与建造年代和设计依据的标准规范不再明确相关,仅强调不低于剩余设计工作年限。
抗震鉴定: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未***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总的来说,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对于既有建筑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节能环保性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标准,对于提高既有建筑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房屋二级加固标准?
加固设计应根据原设计图纸、工程现状和当前载荷要求,确定那些构件哪些方面承载能力不足,按照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最相关的专业规范有:
CECS 25:90《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
CECS 146:2003《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GB 50144《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
GB 5029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JGJ 117-98《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规程
JGJ 116-98《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 125—9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1、采用增大截面加固法或约束加固法时,确保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10。
2、***用粘钢加固法或粘贴纤维复合加固法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15。
3、***用预应力加固法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
4、悬挑结构***用植筋技术连接构件时,植入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级不得低于C25。
5、砌体结构加固时,需要现场检查,确定加固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5。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物鉴定与加固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物鉴定与加固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