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结构加固实用鉴定法规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结构加固实用鉴定法规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二级加固标准?
1、采用增大截面加固法或约束加固法时,确保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10。
2、***用粘钢加固法或粘贴纤维复合加固法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15。
3、***用预应力加固法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
4、悬挑结构***用植筋技术连接构件时,植入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级不得低于C25。
5、砌体结构加固时,需要现场检查,确定加固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5。
加固设计应根据原设计图纸、工程现状和当前载荷要求,确定那些构件哪些方面承载能力不足,按照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最相关的专业规范有:
JGJ 145-2004《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CECS 25:90《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
CECS 146:2003《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GB 50144《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
GB 5029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JGJ 117-98《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规程
JGJ 116-98《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 125—9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建筑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到期,经加固处理后的使用期为多少年?
一、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的规定,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分为四类:
1、临时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
2、易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4、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二、根据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第3.1.7条的规定:
3.1.7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由业主和设计单位共同商定:
2、一般情况下,宜按30年考虑;到期后,若重新进行的可靠性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其使用年限;
3、对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加固的结构、构件,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检查的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但第一次检查时间不应迟于10年。
高层建筑是怎样进行结构加固的?
现在的高层建筑物越来越多,见证了社会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定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在发现建筑存在质量问题的时候,需要及时做好建筑加固处理。在新《高规》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里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28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称为高层建筑结构。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称为超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的结构加固与低层建筑相比是有很多不同的地方的,那么高层建筑是怎样进行结构加固的呢?下面加固之家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高层建筑进行结构加固的方法。
1、框架梁加固
框架梁***用结构粘结钢板剪切箍加固,钢板表面***用水泥浆。非结构竖向裂缝***用结构填胶加压密封。对于主梁端部箍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梁,可以在主梁端部粘贴u形碳纤维片,提高抗剪性能。
另外还有钢筋防锈处理、长钢筋渗透、u型箍筋植入、抗剪钢支架安装、拉紧螺栓固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结构加固实用鉴定法规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结构加固实用鉴定法规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